2025年度支持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新进入药品目录项目奖补资金
发布时间:2024-09-05 13:5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447
优惠内容
对我市企业实现产业化的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给予每个品种或剂型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给予每个品种或剂型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需在2023年10月2日至2024年10月1日期间达到申报条件 (二)申报单位是在青岛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生物医药生产企业。 (三)申报单位申请奖励的药品为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且已实现产业化。 (四)申报单位申请奖励的药品在政策有效期内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产品属于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的证明材料;
(四)产品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年度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收付款等证明材料;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七)资金申请报告;
(八)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区(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
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7:00。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和项目查重审核;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星期六)前完成在线初审,通过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并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绿色门槛”反馈意见表、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814房间,联系人:解学斌,电话:13205329879)、函告同级财政部门,电子版汇总后同步报送。
(三)完整性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初审,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后,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认定与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科室/处室:消费品产业处1、
联系电话:0532-85912656
联系科室/处室: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2、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度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