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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山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项目和青岛市“标准化+”创新行动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08 13:50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504
优惠内容
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省级项目
标准化试点项目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山东省内; 2、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在省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好发展基础、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发展潜力,核心技术、模式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原则上是行业龙头企业和示范带动单位; 4、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有明确的标准化建设需求,将标准化纳入发展战略;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已初步建立内部标准体系;项目标准化模式经验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组织保障措施到位,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一)团体标准化试点项目 申报单位除符合基本规定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 2、具有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具备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 3、具备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推广应用的工作机制,已在相关行业领域发布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十项以上,初步形成品牌标准效应,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
(二)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 申报单位除符合基本规定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科学完备的标准化服务组织架构,具有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 2、具备提供标准化战略咨询、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技术指标比对、标准符合性测试、标准实施咨询、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化管理流程再造及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等若干相关服务能力; 3、具有较为明确的市场细分定位和商业模式,服务链条清晰,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4、为推动全省标准化战略实施发挥积极作用。
(三)平台类标准化试点项目 申报单位除符合基本规定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产学研用协同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经验; 2、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标准化工作队伍和必备的保障支撑条件; 3、初步建设形成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具备标准验证、系统优化和符合性测试等工作能力。
二、市级项目
“标准化+”创新行动计划项目主要包括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一般从青发〔2022〕22号规定的以下领域中选取:
1.“标准化+科技”项目,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智能家居、石墨烯、新能源汽车、氢能等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
2.“标准化+产业”项目,主要包括持智能家电等七大优势产业、新型显示等十大新兴产业、海洋及相关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3.“标准化+绿色”项目,主要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工程、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
4.“标准化+城乡”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乡村振兴等领域。
5.“标准化+社会”项目,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经济社会数字化、政府与社会数据整合应用等领域。
6.“标准化+协同”项目,主要包括促进胶东经济圈建设、黄河流域城市间标准交流、“一带一路”标准联通、贸易便利化等领域。
7.“标准化+改革”项目,主要包括团体标准培优等标准供给结构创新、标准创新型企业、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企业“领跑者”行动、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等领域。
申报材料

省级项目: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原则上申报省级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原创技术标准项目、标准创新型企业不限制数量,每区市局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控制在2项以内。省级项目通过“2023年标准化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入口”(http://218.57.139.29:8085/bmsystem-page-a/xmsb/bzh2023.html)线上报送。



市级项目:

青岛市地方标准(规范)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发立项函,填写《青岛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青岛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地方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立项论证报告等。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填写《青岛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或《青岛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可随时申报。申报省级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原创技术标准项目、标准创新型企业、标准化试点未入选省局名单的,可自愿参与市“标准化+”创新行动计划项目。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2.区市推荐;

3.市级审核。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科室/处室:农业农村领域1、
联系电话:0532-85730682
联系科室/处室:工业领域2、
联系电话:0532-66759252
联系科室/处室:服务业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3、
联系电话:0532-66759251
联系科室/处室:青岛市地方标准(规范)4、
联系电话:0532-66759251
政策依据

关于征集2024年度山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项目和青岛市“标准化+”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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