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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2024年度标准创新发展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5-09-22 13:51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325
优惠内容

(一)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主持修订、参与制定、参与修订上述标准的单位,按主持制定奖励额度的50%、20%、10%的比例予以奖励。
(二)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地、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完成国家、山东省、青岛市级标准化试点或示范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对新承担国际、全国、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单位给予奖励,其中技术委员会(TC)分别奖励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分技术委员会(SC)分别奖励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工作组(WG)分别奖励15 万元、10 万元、10 万元。
(四)对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主席或副主席的,给予50 万元奖励;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IEC Young Professional)、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ISO Next Generation Award)的,给予30 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的个人,分别给予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崂山区注册登记且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工作单位在崂山区的个人。
(二)根据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相关要求,对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财政资金不予支持。主要包括:
1.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认定,污染物排放或用能行为超标的企业。
2.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认定,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手续不规范,违规建设的企业。
3.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定或经法院判决,构成环境违法违规的企业。
4.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企业。
5.被列入国家和地方企业环境信用“黑名单”的企业。
6.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应列入不予支持范围的企业。
(三)申报年度为2024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材料

一、制定、修订标准的申报材料:

1.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必须同时具备立项和发布两项材料。相关材料可通过国标委或其他发布机关网站查询公布文件,并突出标注申请项目截图后打印);

2.标准项目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若标准中涉及专利的,则须提供专利证明;

3.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需提供评审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如有评审会组织单位也可提供盖章版红头文件,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提供发布的标准文本,标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发表的证明截图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等;(查新可联系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联系电话:83863936),也可提交其他有查新能力单位提供的查新报告。标准文本必须为发布的正式文本,未获得正式文本的当年度不予受理);

5.标准实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6.阐述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区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证明材料;

7.参与标准制修订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具体职责分工、承担具体任务的证明等资料;

8.制修订标准所产生的经费明细;(需加盖单位财务章。参与国际标准项目的还应提供会议通知和参加会议人员的车票、机票、住宿费发票等);

9.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二、承担基地、试点、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

1.基地、试点、示范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专家组验收报告(需有专家签字)、项目验收通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该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3.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三、承担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申报材料:

1.承担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证明文件、批复文件或批准公告(附网页链接);

2.能给本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3.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四、担任技术委员会职务的申报材料:

1.担任技术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的证明文件或官方公告(附网页链接);

2.获得标准化奖项的证明文件、获奖证书或官方公告(附网页链接);

3.获奖者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受理的资助奖励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四、公示;

五、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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