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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青岛市支持展会做大做强补助(第一、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5-06-06 08:5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183
优惠内容

对在青专业场馆举办的、展览天数3天(含)以上的市场化展会:
1.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支持;在1万平方米基础上,展览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增加支持5万元;
2.对首次举办且举办时间为当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支持标准上浮10%;
3.单个展会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在青岛市专业场馆举办展会的企业,外地来青举办的展会由场馆申请补助;
2.申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青岛)“失信惩戒对象”目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3.同一主体一年举办多届同类题材展会的,只支持其中一届;
4.有关名称解释。
(1)“专业场馆”是指以为专业展会提供场地为主要功能(以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2)“展览面积”是指参展商有偿使用的场馆室内面积与室外展位所占面积。其中,场馆室内面积包括展位所占面积及展位间必要的走廊、通道面积(不含开幕式场地、会议区、洽谈区、餐饮区、办公区、休息区、仓储区以及与展会主题不符的展览面积),展览面积通过现场核实进行确定。
(3)“首次举办”指展会自其创办以来第一次在青举办; “举办时间”指展会举办的起止时间,均需在当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

申报材料

1.支持展会做大做强补助审核表(“青岛政策通”系统内填报);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如需主办单位批准,需提供主办单位的批文(回复函)或合同(协议);如需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需提供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4.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展会费用结算单和场地租赁费用发票;

5.展位平面图;展商名录、展览面积;展馆提供的展会使用场地规模证明(盖章);

6.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盖章);

7.项目总结。 

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市贸促会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补助名单和金额→网站公示→财政拨付。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青岛市分会
联系科室/处室:会展规划处1、
联系电话:0532-83888760
联系科室/处室:青岛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2、
联系人:人工客服(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政策依据

关于申报2025年第一二季度市场化会展项目补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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