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27 10:17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131
优惠内容
培育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商,鼓励企业大力挖掘数据价值,面向市场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丰富市场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对符合条件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年度数据流通交易额全市排名前十位的,按照数据流通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依法合规通过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为其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且发生有效的数据流通交易行为。
3.申报主体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额排名位居全市前十位。
4.申报主体与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运营方无股权关系。
5.申报主体近三年信用良好,无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结果为准),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材料
1.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表。
2.无股权关系证明。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由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出具的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运营管理平台记录(含上报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记录)、大数据交易居间协议、2024年度全市数据流通交易记录及交易额。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注册,选择“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栏目,在线填报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年度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初审。形成初审结果后,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于6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708办公室,联系人:任文静,电话:85912327)。盖章文件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据资源处”或通过邮箱发送至“data@qd.shandong.cn”,并推送“青岛政策通”平台。
(三)市级审核。市大数据局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企业失信惩戒、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情况等进行复核,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查。
(四)专家评审。市大数据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联系科室/处室: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1、
联系人:任文静
联系电话:0532-85912327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青岛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度数据流通交易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