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0 14:4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600
优惠内容
无
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专利转让许可工作成效突出的高校院所,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驻青高校、科研机构向青岛市内企业转让、许可使用专利次数超过20次(含)以上,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 2.所涉及专利转让著录项目变更,许可合同备案时间在2024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
(二)2024年度专利转让许可工作成效突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在山东省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青岛市内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其从高校、科研机构受让专利权或取得专利权许可超过30次(含)以上,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 2.所涉及专利转让著录项目变更,许可合同备案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
申报材料
1.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申报表;
2.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3.申报主体资格证明;
4.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扫描件;
5.转让许可涉及的专利有效证明;
6.转让许可涉及专利不存在纠纷等问题的声明;
7.专利的转让方为多方且共有权利人符合本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提交其他共有权利人放弃申报的声明;
8.与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对应的交易发票,交易记录等;
9.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权属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1日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选择“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在线申报,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
2.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并汇总辖区内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的申请,于12月2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于12月3日前上报市局。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科室/处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1、
联系电话:0532-85730590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运用支持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