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发布时间:2024-11-08 14:08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488
优惠内容
创新类离岸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管理期内每年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的50%,绩效评价优秀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良好给予最高250万元补贴,合格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创业类离岸基地,给予最高1200万元补贴。管理期内每年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上年度运营开支费用的50%,考核优秀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良好给予最高150万元补贴,合格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运营开支费用包括:离岸基地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请、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用和与项目孵化、人才引进直接相关的活动经费等。
申报条件
创新类离岸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研发场地、办公场地,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发展前景好。
(二)全职聘请使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人。每年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方面支出费用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包括:工薪、生活补贴、保险费用以及代缴的工资税等。
(三)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创业类离岸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的可支配孵化场地,建在国(境)外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在国内的,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或项目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需占50%以上;申报时对孵化场地使用权覆盖管理期。
(二)建立具备离岸基地管理、创新服务、科技金融、国际技术转移及人才服务经验的专业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三)发展良好,应储备20个以上孵化项目,并在近三年已有2个及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青岛注册公司或成功孵化并转化到青岛的项目。
(四)具有链接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源的平台或渠道。
(五)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申报材料
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印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形式审查,确定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名单。
(三)专业评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组织考察。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海外引才工作站等第三方机构以适当方式开展现场考察。
(五)确定名单。根据评审和考察情况,确定离岸基地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公布入选名单,授予“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532-85911893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