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5年度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19 14:50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605
优惠内容
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青岛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项目为申报主体在青岛市首次投资建设项目,取得了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具的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申报时已竣工投产并实现产品销售;
(三)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以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是指生产厂房、设备等投资金额。设备投资包括生产设备(不含生产软件)、生产辅助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等投资,单台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万元,二手设备不予补助;
(四)设备投资额指申报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在上述申报期内项目已竣工投产;
(五)申报项目投资方向符合《青岛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2022年版)。
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2025年度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新建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三)项目竣工投产专项审计报告,含项目竣工投产日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明细表、是否首次备案投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首批次产品销售发票;
(四)设备投资明细表及设备的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和付款凭证。其中,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销售方开具给申报企业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融资租赁合同);
(五)符合《青岛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零部件投资导向目录(2022年版)》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为轨道交通整机企业及城轨项目建设配套情况说明;
(七)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区(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入口(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青岛市2025年度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前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报送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完成在线初审和查重审核。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初审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表、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青岛市政府办公楼四期812房间,联系人:张璐,电话:51917630),并推送青岛政策通平台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入口。
(三)完整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初审,同步通过政策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和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科室/处室:交通装备产业处1、
联系电话:0532-85913125
联系科室/处室:政策通平台服务电话(人工客服:工作日,9:00-11:30、13:30-17:00)2、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青岛市2025年度轨道交通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