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
发布时间:2024-04-10 08:31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619
优惠内容
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研发活动,企业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归集每年度项目研发费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为青岛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申报单位应建有独立研发机构,有专职研发人员队伍。
(二)项目重点聚焦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对培育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链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在重点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且已在企业正式立项并开始实施,实施进度尚未过半,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有助于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预期效益好,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应能产生创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等)。
(四)项目技术创新点明确、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可行性。突出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实现国产替代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等,深化技术攻关,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
(五)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企业以项目为载体,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引进高校和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实现融合创新。
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注册,按照要求在线填报《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坚持企业自愿、属地推荐的原则。
(一)企业申请。申请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注册,按照要求在线填报《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将采取“全年在线申报、分批审查立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每2个月组织完成1批立项,并下达项目计划。双月20日截止本批申报,次日开启下批申报,滚动进行。涉密项目和材料严禁上传申报系统。
(二)区市推荐。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双月21日前完成本批申报材料在线初审。
(三)市级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对区(市)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后,通过局门户网站于双月下旬分批下达项目计划。
(四)不予立项的情况:①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开发活动;②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和研究开发活动;③预算少于50万元的研究开发活动;④未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大型装备或工程建造项目中剥离并单独立项的研究开发活动。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2-51917287
联系科室/处室:政策通平台服务热线(人工客服: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2、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