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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18 16:08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501
优惠内容
第四条 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新培育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对全国技术能手和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给予60万元奖励; (二)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给予80万元奖励; (三)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 第五条 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经上级认定的)入区创新创业,协议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在协议期内每年按照其年度薪酬的20%给予聘任单位薪酬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申报条件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和铜牌的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引进培育包括全职引进、柔性引进和新培育三种情形。 全职引进的是指崂山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为“用人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崂山区缴纳社会保险。 柔性引进的是指用人单位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合同或协议中约定高技能人才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属于技能技术职业范围〕 新培育的是指经崂山区推荐,经上级部门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申报材料

对不符合“免申即享”情形的,由人才依托单位按程序申报,按照下发通知要求提报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对新培育的高技能人才的一次性奖励实行“免申即享”,相关程序按照《关于优化人才政策资金兑现流程的实施办法》(青崂人才〔2021〕1号)执行。对不符合“免申即享”情形的,由人才依托单位按程序申报。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32-88998362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汇智崂山”人才系列工程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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