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境外展览会)
发布时间:2023-07-20 14:32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509
优惠内容申报模板
对参加境外货物贸易类展览会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补助,每个展位不高于实际费用的80%,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个企业同一展会最多补助2个展位。
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市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已办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三、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一)企业银行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企业提供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二、具体项目材料
(一)资金拨付申请表;
(二)展方的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三)与展方签订的展会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明确列示公司中英文名称、“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及数量);
(四)参展期间录制时长不少于30秒的视频证明(视频内容包含展位全貌、公司名称及展位号、参展人员、参展证、展馆内关于展会的显著标识等);
(五)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包含:a.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及中文翻译件;b.国内外出入境记录页,出入境时间应涵盖展会时间),或经验证有效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境记录查询结果(PDF格式电子文件)》,如有海外分公司外籍人员参展,需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且分公司已做境外投资备案;
(六)参展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人员参保证明打印页<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个人办事-人员参保证明打印>,交费截止期为申报时的上个月、涵盖出国当月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
(七)发票复印件(须在发票“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或者“备注”栏列明所参加展会的中英文全称和举办时间、地点);
(八)银行付款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九)付款所在月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
(十)展会成效统计表。
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参加多个展会的需每个展会分别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首页“最新动态”栏目或在企业政策中搜索“2023年上半年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境外展览会)”在线申报(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28日,逾期将自动关闭)。完成申报后,下载打印带有项目编码水印的申报资料并加盖公章后,按照申报材料目录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青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视频刻录光盘一份),按属地原则于2023年8月2日前报送至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
(一)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初审结果和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加盖商务部门公章)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市商务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视频刻录一份)和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商务部门公章)报送市商务局(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2804房间)。初审人员依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核实企业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制作申报材料交接记录,由企业申报人、区市初审经办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留存。
(二)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专业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可要求申报企业提供和补充有关材料,或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对不配合的企业取消项目申请资格)。
(三)市商务局对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申报企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报期间,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又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申报、补报、修正等情形,不予受理。
(四)市商务局根据申报情况和资金规模,提出补助资金安排意见。
三、资金拨付
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研究通过后,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资金下达区(市)财政部门,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具体组织资金拨付。
获得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商务局
联系科室/处室:政策通平台服务热线 (人工客服:工作日,9:00-11:30、13:30-17:00。)1、
联系电话:0532-85017188
联系科室/处室:市南区商务局2、
联系电话:0532-51989739
联系科室/处室:市北区商务局3、
联系电话:0532-82782975
联系科室/处室:李沧区商务局4、
联系电话:0532-51983227
联系科室/处室:崂山区商务局5、
联系电话:0532-88997561
联系科室/处室:西海岸新区商务局6、
联系电话:0532-86988248
联系科室/处室:城阳区商务局7、
联系电话:0532-87866366
联系科室/处室:即墨区商务局8、
联系电话:0532-58667312
联系科室/处室:胶州市商务局9、
联系电话:0532-82288521
联系科室/处室:平度市商务局10、
联系电话:0532-88397801
联系科室/处室:莱西市商务局11、
联系电话:0532-88405016
联系科室/处室: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12、
联系电话:0532-86763721
联系科室/处室: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
联系电话:0532-82020886
政策依据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模板
境外展展位费补贴申报材料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