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青岛市船舶海工配套产品船级社认证奖补项目
发布时间:2026-10-13 15:39来源:青岛创客之家浏览次数:152
政策事项
对首次通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产品认可、型式/工厂认可、原理性认可的青岛市船舶海工配套产品,按照企业认证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认证费用给予最高奖补50万元,认证费用以发放认可船级社开具的结算发票和汇款为准。同一产品通过不同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证不可重复申请奖补。
申报(享受)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一)在青岛生产经营企业。
(二)2025年11月6日后,企业产品首次通过美国船级社(ABS)、法国船级社(BV)、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与德国劳氏船级社(DNV—GL)、韩国船级社(KR)、英国劳氏船级社(LR)、日本海事协会(NK)、意大利船级社(RINA)、波兰船级社(PRS)、印度船级社(IRS)、克罗地亚船级社(CRS)等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证并获得产品认可、型式/工厂认可、原理性认可证书。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在《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期内已享受过本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所需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提交形式
材料类型
受理标准说明
材料模板
1
产品船级社认证项目申请表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3
申报企业简介(含产品船级社认证情况介绍)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
下载
4
船级社认证证书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5
首次船级社认证费用证明材料(报价单、合同、发票、汇款底单等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6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7
无失信行为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8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纸质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原件扫描件
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各区(市),相关功能区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注册,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星期三)17:00。同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印制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六份)。
(二)区市审核。各区(市、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相关功能区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和项目查重审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等17部门印发《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5〕18号)等要求,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企业在节能减排领域的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区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拟奖补金额,出具审核报告加盖区(市、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两部门公章后,于10月31日(星期六)前完成在线初审,报市海洋发展局复核,并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绿色门槛”反馈意见表、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市海洋发展局(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403房间,联系人:陈祥,电话:85886631),电子版汇总后同步报送。
(三)市级复核。市海洋发展局对区(市、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相关功能区提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报告等进行完整性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并进行项目查重,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